2008年4月本所组织35名律师赴港澳交流访问。并赴香港分区法院和高等法院旁听商业案件和民间案件。赴香港“薛冯邝岑律师事务所”和“咸顿金仕腾律师行”进行了交流座谈。 通过访问我所律师对英美法系的诉讼制度及香港特别区法律制度及律师工作方式增进了解,对于为港方投资、合资业务提供法律服务有一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