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指南

诉讼指南

保护您的权利的第二次机会——上诉
作为案件当事人,如果您对一审法院的裁定结果不满意,您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上诉的条件
第一,您必须得有资格。也就是说您必须是案件的当事人才能提出上诉。第二,只有针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才能上诉。其中可以上诉的裁定共有三种:不予受理、驳回起诉以及管辖权异议的裁定。第三,提出上诉必须是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
上诉期限
在一审法院作出裁判后,裁判并没有立即生效。只要您想要上诉,且上诉期限届满后才生效。因此,您想要上诉,则需在上诉期限以内提起。民事和行政判决是在判决书送达后十五日内;民事和行政裁定是在裁定书送达后十日内。刑事判决是在判决书送达后十日内;刑事裁定是在裁定书送达后五日内。期限都是从文书送达后的第二日计算。双反当事人受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日期可能不一致,其上诉期限从各自收到判决书或裁定书的次日起算。如果期限届满的最后一日恰好是法定节假日,则以法定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
上诉状
您要提出上诉,就必须提交上诉状。上诉状可以请律师代写,也可以自己写。主要内容包括:上诉人、被上诉人的基本情况;上诉请求;上诉理由等。
上诉法院
您的上诉应当向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出。为了方便您提出上诉,您的上诉状应交到一审法院。
上诉费
上诉还须缴纳上诉费。在递交上诉状的次日起7日内,您须到指定银行交纳诉讼费用。

成功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