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请律师手续流程
当事人到本所聘请律师,应当按流程办理下列手续:
1、当事人向承接案件的律师介绍案情,出示主要证据。律师初步分析案情并向当事人介绍案件(或其他法律业务)办理的程序,初步预测办理结果;
2、当事人决定聘请本所律师后,与本所订立委托代理合同和签订授权手续,并确认承办律师;
3、按委托合同的约定,当事人到本所行政部办理交费手续,本所按规定出具收费票据;
4、当事人向承办律师详细介绍案情,并向承办律师提交与案件有关的全部资料和证据等资料;
5、上述手续完成后,承办律师进入委托工作的操作实施阶段,在律师承办委托事务过程中确需当事人给予协助和配合的,委托人应给予必要的协助配合;
6、委托代理工作完成后(或结案后)委托人和承办律师应当面结清有关手续,委托人可以向本所反馈承办律师的工作情况或接受本所的回访调查和问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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