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娜娜
郭娜娜律师,1979年4月25日出生,法律本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党员,民革未央宫支部副主委,民革未央区工委社会和法制专委会副主任,陕西省妇联妇女儿童维权中心维权律师,西安市信访接待中心司法局办公室定期律师。2003年毕业后一直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系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第三业务部专职律师,执业证号:16101201011120596。
该律师擅长于: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婚姻家事、合同纠纷、经济债务法律事务。
交通事故事务,多年代理保险公司、当事人方案件,熟知保险公司案件业务流程,熟悉保险法各项法规。针对交通事故案件,知己知彼,可更好的服务于当事人。可以前期调解、交警队事故的委托处理,保险公司的理赔,诉讼案件的委托,解决当事人的后顾之忧。
医疗事故事务,可前期调解,接受委托诉讼,有多年的医疗事故办案经验,对医疗纠纷的调解、医疗过错案件有丰富的经验。
婚姻家事事务,在婚姻、抚养、继承等方面有多年的经验,在陕西省妇联妇女儿童维权中心为义务维权律师,一直致力于为妇女、儿童维权。
合同法律事务,各种合同法律事务的咨询和代理,各种合同的起草、审查,合同纠纷诉讼的委托代理。
经济债务法律事务,合同的起草、审查,经济纠纷的处理,债务的追偿。
律师执业信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信、负责,忠于当事人的委托,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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