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钢

王钢

   王钢律师,2003年开始执业,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王钢律师具有扎实的民商法学理论功底,熟悉新《公司法》、《合同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司法解释》、陕西省2009《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价目表》、《材料信息价》及以往的99土建定额、2001安装定额等与项目开发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及行业标准和行业惯例及最高人民法院主流观点,具有多年在建筑企业从事工程施工、劳资等岗位的工作经历,并具有房地产企业法务、法律顾问工作的丰富经验、并具有丰富的法律事务实践经验。对房地产开发和施工建设领域的经济合同纠纷成因和法律风险的防范、合同的效力问题、黑白合同、合同的解除权、质量问题、工程竣工验收认定问题、工程结算标准和工程量的确定、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的认定、工程索赔与反索赔、BOT、BOO、BT模式等方面在司法实践上有比较深入的理解和妥善的处理办法。现担任国家中央储备粮西安分公司、雨润集团公司西安雨润农副产品全球采购有限公司、中交二局铁路工程公司、陕西省军粮供应站、陕西万隆房地产公司等多家单位法律顾问。取得企业法律顾问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法高级研讨培训证书。

    该律师业务侧重于建设工程、房地产、民商事等领域的法律事务,尤其擅长建设工程施工建设阶段常见争议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并对企业运营、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经济活动亦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法律服务中,该律师思路清晰,法律运用灵活,能准确把握问题的关键,使复杂的问题简单化,为解决问题打下良好的基础。

    所参与法律事务的主要建设项目有:
    西安中学新校区建设项目
    陕西万隆房地产公司安置工程开发建设项目
    西安榕青房地产公司开发建设项目
    金华豪生大酒店工程开发建设项目
    西安君安王朝酒店工程开发建设项目
    京沪高铁中交二局铁路公司二标段施工建设项目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收购陕西延河水泥机械厂项目法律事务
    王律师在法律事务工作过程中,成绩显著、特色突出,具有办案思路清晰、年富力强、办案细致认真等特点,从容应对疑难复杂案例和实际工作生活中的法律纠纷,受到顾问单位的一致肯定和好评。
    该律师的执业原则:诚信、敬业、执着、务实、认真。
 
    联系方式:
    移动电话:13992825797;
    办公电话:029—88377251转307
    传   真:(029)88377258、88377259;
    邮箱:
wanggang730401@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