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波
李波律师(司法部律师注册号16101199010986080),男,西北工业大学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现为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
1985年,在西安航空发动机公司法律顾问处工作,在其筹备组织下,成立了当时全国还少有的大型企业法律顾问机构,取得了运用法律为企业经营服务的宝贵经验。1990年调入西安市工商银行条法处从事金融法务工作,十年的金融法务工作,积累了深厚的金融法律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以此同时,从1986年至1996年先后在西安市法律顾问处、西安市第一律师事务所从事兼职律师工作,直到1998年在工商银行买断工龄后,加盟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事业至今。
本律师从事律师及法律顾问工作二十八年来,受到工作单位及省市司法机关多次奖励,两次被评为省市先进律师。本律师现担任北京银信投资有限公司、陕西省建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陕西西凤酒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智德通品牌营销推广有限公司、陕西海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陕西天力士医药有限公司、陕西万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陕西东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浙江中天建筑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浙江海天建筑有限公司第十分公司、陕西建工集团第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中裕产业基金投资有限公司、陕西豪普置业有限公司、北京中外建西北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
现参与服务的项目西安市北郊占地2500亩锦绣天下项目、高新区一二期功能转化庆安制冷占地80亩搬迁与开发、中船重工占地64亩搬迁与开发、万和花园60亩地开发建设、
天香心苑120亩地城中村改造开发、红星美凯城200亩地房地产开发以及中裕基金的投资管理项目。
本律师的工作特点及业务专长如下:
一、深刻理解法律原理,融会贯通运用各种法律规定,主动驾驭诉讼程序,准确把握诉讼结果。
作为律师熟悉各种法律已远远不够,而要取得好的诉讼结果,就必须要有深厚的法学功底,不仅知道法律规定,更应懂得法律为什么如此规定,以及各种法律之间的相互关系,这样才能融会贯通的运用各种法律。为此,本律师无论是代理原告或被告进行诉讼时,思路开阔敏捷,在法律原理的指导下,娴熟运用程序法与实体法,掌握诉讼的主动,取得预期的诉讼结果。因此,不论是代理原告或被告的诉讼案件,本律师都能控制诉讼的主动权,使案件审理结果达到合理预期结果。
二、在商业交往中,能够熟练设计交易模式,平衡各方利益,控制法律风险和道德风险,促进交易成功,保证利益实现。
本律师在帮助客户完成商业交易时,能够熟练操作尽职调查工作,并能顺畅的与交易对方沟通,促进对方尽责披露。在了解各方预期利益后,能熟练设计交易模式,平衡各方利益,制定交易规则,控制法律和道德风险,促进交易成功;同时运用税务筹划,获取更大利益。本律师能够根据交易的实际情况,熟练起草、制定各类合同和其它法律文件。起草法律文件驾轻就熟,从不机械套用合同范本。
三、本律师正直公道、性格随和,与曾经的客户都建立了友好关系,也与政府和司法机关保持良好的工作及信任关系,便于工作的支持与开展。
四、业务专长:
1、各类民商事诉讼案件的代理及非诉讼纠纷的处理。
2、房地产开发全程法律服务是本律师的强项,包括项目立项、规划、土地使用权的获取、设计、预决算、施工管理、物业管理及各种形式的合作开发。
3、公司并购(包括股权、资产并购)和重组法律事务。
4、Pc/ve投融资交易方式的设立、运营、投资回收。
5、税务筹划法律事务运作。
我坚信尽职尽心的工作服务必使我们都获得更大的收益。
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 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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