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小春

韩小春

    韩小春律师(律师注册号16101201211305097),1984年出生,女,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毕业于陕西理工学院,法学学士,中共党员。毕业后在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法院从事书记员工作,现为陕西德伦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

    韩小春律师在工作中,一如既往地坚持积极、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具有深厚的法律理论功底及丰富的办案经验。韩小春律师以公司日常法律运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园区律师法律服务、其他经济合同类纠纷及相关非诉讼业务为其业务专长,从事律师工作以来,成功的参与及办理数起涉及经济合同、建设工程、公司股权、劳动争议等诉讼案件。

    参与并办理的案件略举包括:1、西安西北航空中心有限公司与陕西方宇工程咨询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西安市临潼区自来水公司与西安恒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纠纷、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李某、商洛道路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韦某与中遂南方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中遂五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西安创德商贸有限公司与西安鼎兴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数起建设工程类案件;2、陕西商洛通盛路桥有限责任公司与韩某租赁合同纠纷、叶某与李某租赁合同纠纷、詹某与浙江银泰百货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租赁合同纠纷、西安市临潼区汉宫网络有限公司与西安市临潼区乐道商贸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陕西军粮供应站与西安长城酒店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货款纠纷、上海航艇纺织品有限公司与咸阳华远家纺有限公司、王荣安货款纠纷、叶某与石某、雷某民间借贷纠纷、王某与陕西睿绩房地产有限公司、罗某、赵某民间借贷纠纷、西安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与陕西永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合同纠纷、陕西佳益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与杨俊杰定金合同纠纷、徐某与西安华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等数起合同纠纷案件。3、西安物资贸易中心破产案。4、徐某与西安华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西安供电局相邻权侵权纠纷、袁某与杜某、刘某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康某与王某、潥阳市立达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陕西电信实业公司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田某与刘某离婚纠纷、杨某与孙某等析产继承及抚恤金分割纠纷、陕西万弘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与罗某劳动争议纠纷、盛某与中铁一局集团物资工贸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崔某与西安麦德格眼视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熊某与陕西建工第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工伤赔偿纠纷案、孙某与四川昊祥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伤赔偿纠纷等数起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物权纠纷案件。5、郑某诈骗案、黄某贩卖运输毒品案等数起刑事案件。

    在非诉讼法律服务领域,作为律师团队成员之一,为多个大型建设工程项目、拆迁改造项目、房地产并购项目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同时为管委会及建筑企业提供常年法律服务工作。在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和处理顾问公司大量纠纷案件中具备了较强的司法实践操作能力。 参与完成的项目及提供常年法律顾问略举有国家开发银行西安数据中心及测试开发基地专项法律服务;西咸新区秦汉新城管委会法律顾问服务;陕西基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陕西泽通置业有限公司股权收购专项法律服务等。

    韩小春律师执业格言:忠于职守、诚实信用、勤勉负责、讲究效率,始终把当事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以律师事务所为强大后盾,充分发挥个人的业务优势,为当事人提供优质、全面、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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